催化燃燒設備的注意事項介紹
2024-01-19 17:30:39
信息詳情
催化燃燒設備是指在催化劑作用下燃燒的裝置或設備。
催化燃燒廢氣處理設備的使用注意事項如下:
1、設備機身和配件配套使用,配件禁止私自拆裝。
2、嚴禁催化燃燒設備長時間空轉。
3、活性炭脫附溫度在80~120℃,溫度過低,影響脫附效果,溫度達到130℃則會引起活性炭自燃。
4、若發現主機有異聲或異味等情況,應立即停止使用,并及時維修。
5、催化燃燒設備周圍不能堆放雜物,留出空間便于機器散熱。
6、長期停用需切斷電源。
7、雖然催化燃燒設備能處理各種各樣的廢氣,但是為了設備,禁止吸具有化學腐蝕性的污染物、建筑垃圾等,禁止吸水或潮濕的物件。
8、不能處理潮濕及高溫廢氣,因為活性炭只能進行常溫吸附。
9、不能處理含磷、鉻、鉛、硫砷、銻、汞、錫及鹵素、氨等分子的廢氣,以及粉塵,不能處理含有高粘性油脂類的氣體,例如醫藥廠、橡膠廠等行業。
10、催化劑需定期更換。